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清朝初期,呼伦贝尔孕育了中国北方的诸多少数民族。东胡、匈奴、鲜卑、室韦、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都曾在这里繁衍生息、游牧、转徙。
17世纪40年代左右和18世纪30年代,蒙古族和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迁入呼盟岭东岭西地区,这一地区始有较稳定的定居民族。之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携手并肩,为开发、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北部边疆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获得新生,多少年来希望民族平等和梦寐以求当家做主的权力得以实现。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又使少数民族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政治上,党和人民政府首先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开展民族地区工作的实际,即开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先后选送大批少数民族青年到北安、齐齐哈尔和乌兰浩特等地的军政大学、干部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以各种方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到1989年,全盟已有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15 636人,占全盟干部总数的27.3%。其中在26名盟级领导干部中,有少数民族干部15名,占58%;在225名盟直属机关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88名,占39%;在341名旗市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172名,占50%。而三少民族干部的培养取得了更为突出的成绩,1989年在3个自治旗工作的本民族干部共有1496名,其中达斡尔族1013名、鄂温克族325名、鄂伦春族158名。党和人民政府还下力气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到1989年,全盟已有少数民族各级各类技术干部几千人,几乎各个专业都有少数民族干部在那里工作。
其次,充分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当家做主的权力。在1951年成立鄂伦春自治旗以后,又于1958年分别成立了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自治旗,同时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陆续建立了12个民族乡(苏木),从而完成了推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与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历史任务,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第三,党和人民政府还注意吸收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出席、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并在其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以便随时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注意解决他们所反映的问题。
第四,大力开展了宣传民族政策和不间断地检查落实民族政策情况的工作。70年代以来,又着重进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工作。80年代以后,在全盟范围内抓民族团结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发展民族间的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
在经济建设上,由于历史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呼盟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几乎没有现代民族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首先在城镇和铁路沿线地区注意发展民族工业,兴建了一批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现代工业,如肉类联合加工厂、乳品厂、皮革厂等。
在农村牧区,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特权,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牧区经济得到恢复发展。鄂伦春族和部分鄂温克族猎民在历史上一直从事不稳定的单一游猎经济,到60年代已经实现定居,曾经单纯靠山吃山的山区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的农业生产也有了相当发展。80年代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全盟将发展经济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民族地区经济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每年向国家交售大批商品粮;鄂温克族自治旗的畜牧业在全盟占有重要地位,其畜牧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已走在全国先进旗县行列;鄂伦春自治旗林业生产亦在全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全盟重要的林业生产基地。
国家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同时,还在财力上、物力上加大对三少民族自治旗和以的牧业旗的投入,他们除享受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些政策上的照顾外,还享受自治区和盟的一些特殊政策照顾。1952年到1989年,国家以各种形式补助给三少民族自治旗的经费达5亿多元。由于国家大力扶持,三少民族自治旗的财政收入有了大幅度增加。1958年,三少民族自治旗的财政收入仅为111.8万元,1989年则增加到7000多万元,增长61.6倍;财政支出1958年为333.9万元,1989年增加到1亿多元,是1958年的30倍多。在财力上扶持的同时,国家还于1966年将三少民族自治旗和以的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列为“三照顾”旗,从商品供应上、物资上给予照顾。
经济建设的发展,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1989年,达斡尔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5元,鄂温克族牧民人均纯收入830元,鄂伦春猎民人均纯收入440元。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已成为少数民族家庭的寻常之物,并正在向较高档的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和摩托车转变。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进步。1949年以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得到较快发展。80年代以来,盟和三少民族自治旗及有关旗市组建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开展古籍整理工作并取得相当成果。大量组建有关文化机构,如文化馆站、乌兰牧骑及业余文艺演出队、广播站和电视台等,使无论靠近城镇还是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都可享受到较充实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少数民族教育在呼盟有百余年的历史,1949年以后,获得了长足发展,已经形成以中等教育为重点的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1949年,全盟有少数民族中小学生4867名(其中中学生仅有154名),蒙语授课的学校也仅有几所。1989年,全盟已有少数民族初高中中学34所,其中蒙语授课的17所,少数民族学生2.1万多人,蒙语授课学生近0.6万人;有民族小学165所(其中蒙古族学校35所),还有蒙汉合校和其他民族学校130所,在校学生4.6万多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1万多人。全盟蒙古族学龄儿童入学率93.9%,其他少数民族入学率95%;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升入普通初中中学升学率98%,其中蒙古族为96.8%。全盟还有蒙古族中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专科学校蒙语授课专科班、蒙医中等专业学校及农牧学校蒙语授课班等,有学生近千人。电大分校亦设有蒙语授课班。少数民族教师队伍也从小到大。1989年,有蒙语授课的教师1486人,其中初中以上529人、小学957人。由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民族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各类学校的录取人数也有了明显增加。1989年,全盟有1600名少数民族考生被各类中等以上专科学校录取(含蒙语授课),占当年报考人数的1/3。
民族卫生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大牧区和农村卫生条件落后,医疗机构缺少,各种疾病广泛流行,给少数民族群众带来严重的生命威胁和深重的灾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组建三级医疗网络——旗、乡(苏木)、嘎查卫生医疗机构,大力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曾给牧业四旗少数民族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和造成人口大量减少的性病,基本得到消灭和有效地控制;岭东是地方病的重病区,经过几十年坚持不懈地努力,已基本控制克山病的急性发作,并大大减少了发病率和降低了死亡率;在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群众中一度流行的结核病,也得到有效控制,大大降低了发病率,提高了他们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