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
鄂温克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鄂温克”一词是该民族的自称,直译为“下来者”,意译是“从高山峻岭中下来的人们”。鄂温克族宗教信仰源于这个民族的先民对自然界中的自然现象不能给予科学的解释,对种种自然现象和人的生老病死,都认为是某种超人力量和神灵在起作用,并在这种“万物有灵”的思想基础上形成民族的图腾崇拜和对神灵的供奉。
萨满教是鄂温克族的古老宗教信仰。它以多神崇拜为内容,以一定的祭祀活动为表现形式。“萨满”是对神职人员、巫师的称谓,在鄂温克语中有知晓、通晓的意思。萨满在从事宗教活动时,要穿上特别的服饰,敲打神鼓。“奥米那楞”是重要的祭祀,目的是祈求神灵保佑氏族平安、人丁兴旺,同时训练新萨满。经过三次“奥米那楞”新萨满才能成为正式萨满。
萨满教认为人有三个性能不同的灵魂:“生命魂”、“思想魂”、“转生魂”。宇宙分为三界:诸神所居的天堂为上界,人类所居的人间为中界,鬼魔所居的阴间为下界。现大多流行于欧、亚大陆的极北部。中国的满(十七世纪以前)、蒙古(十三世纪以前)、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七世纪以前)曾普遍信仰,解放前东北地区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中也颇流行。
鄂温克族萨满教所崇拜的神灵有白那查(山神)、火神、吉雅奇(保护牲畜神)、敖卓勒(祖神)、玛鲁(总神)、奥米(保护婴儿神)、阿隆(驯鹿保护神)、毛木铁神等。陈巴尔虎旗鄂温克人每个氏族都有各自的“嘎勒布勒”,即图腾标志,多为鸟类。除了萨满教信仰以外,一部分鄂温克族也受到佛教、东正教的影响。现在,随着文化科学的普及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萨满教在人们精神生活中的作用日渐减少。
此外,鄂温克族还有其它几种宗教信仰:
1.霍卓热(祖先神)传说原来某家的一个长辈,在外出(或打猎)的途中被雷击死,认为是出自天意。其灵魂走进人家,就可传病于人。必须替其魂立“霍卓热”,病才能好。这是“霍卓热”神的由来。此外,还有普通的小“霍卓热”,这是某“莫昆”的人外出或出猎时,被雷打死后,其灵魂回到“莫昆”内,家人替他立“霍卓热”。
2.“吉雅奇”神(牲畜之神)这是鄂温克人每家必供的牲畜之神。其形状是在一方形的毡子上,用偷来的不同姓氏人家的种马的鬃尾,绣成两个人形,中间缝有一个口袋,以盛供物。鄂温克人每年剪羊耳记号时所剪下的部分,都要悬在“吉雅奇”神的两旁。凡出卖牲畜时,也必须留下所卖牲畜的鬃尾数根,同样悬在“吉雅奇”神两旁;每逢杀羊时,必须将其食道(煮熟后)割下来,装进“吉雅奇”像的口袋里。供“吉雅奇”神一般一年一次,在正月十五或六月间牲畜满膘时进行。供物是阿木苏(稷子米或大米奶粥),献供的粥必须先给本姓内未出嫁的姑娘吃,然后大家才能吃,据说“吉雅奇”偶像上的两个人形是一男一女。
鄂温克族的白那查神
3.“白那查”神。鄂温克族猎民信奉的“白那查”就是山神。“白那查”的形象是在粗树上绘制的长须老人。在狩猎途中,猎人遇到高山、岩洞、卧牛石和怪石,都认为是“白那查”神住的地方。从旁边走时不能喧哗,否则对狩猎不利。同时认为一切野兽都是“白那查”饲养的,猎获野兽是“白那查”的“恩赐”,因此,遇绘有“白那查”神的大树,要用兽肉献祭,在饮酒用餐时先敬“白那查”,以求猎获更多的野兽。
4.火神。鄂温克人对火非常敬重,认为火是主人的神,火主若“死”掉,此户有绝根之危难。在牧区,鄂温克人把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作为火神回天的日子,太阳落山后,要祭火神。祭时,男女都参加,在火架的南、西、东侧铺褥子,并在火的正面放一个桌子,摆上各种供物。在火架四周,点上用面做的盅灯,把五种颜色的布条,分搭在火架的四周。在火架里用木条搭成数层木框,框上放一层羊油,然后生火,并把各种供物投入火里,主祭火神的妇女跪在火前,请求火神宽恕这一年中的失礼之处。此时,大家都向火神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