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白云鄂博矿区政府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兼管宗教事务工作。1988年以来,区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向教徒宣传宗教政策及法律知识。

1988年,基督教徒建立家庭聚会点4个,个别教徒不依法行事,矿区统战部、民委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按照国家宗教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缔聚会点3个,指定固定聚会点1个。

1992年12月,矿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报请包头市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批准,为境内基督教正式颁发《宗教活动许可证》,指定专人负责宗教管理活动,使基督教活动逐步合法化。

1993年8月,政府宗教管理部门派基督教徒代表到自治区“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义工班”参加学习。同时,统战部、民委建立起信教人员登记册,加强宗教活动管理。